商标的抢注、囤积以及随之而来的恶意投诉在平台经济的语境下已呈现出新的样态,即:通过抢注电商平台上被用于描述商品的关键字、网络热词、网红店铺名及各大平台网红的名字(姓名、花名、艺名),再向平台进行商标侵权投诉,意在索要高额授权费、撤诉费,甚至还以电商平台“通知-删除”规则相要胁,对商家进行敲诈勒索。
有专家指出,由于网络平台将海量的商业信息汇聚起来,产生了前所未有的规模效应,抢注者往往不只针对单一的商家或者产品,而是批量抢注、批量投诉,并借此谋取高额利益。比如,有的公司甚至通过抢注商家通用的描述女装风格的“超仙”(超级仙女)作为商标后,批量投诉了电商平台销售的8000多个商品;通过抢注“水桶”商标,用来投诉商家售卖的水桶包;还有人通过抢注“破洞”“呼啦圈”等,投诉卖破洞牛仔裤、呼啦圈的电商,皆在索要高额授权费、撤诉费。
不仅是电商平台,快手、B站等社交、视频平台也备受其害。比如,B站900万粉丝网红up主敬汉卿的名字被一家企业抢注为商标后,要求他停止使用该名称,扬言联系各平台进行封号处理;快手1000万粉丝用户“刘妈妈”被山东一家公司抢注,并向“刘妈妈”索要200万元损失。最终,上述抢注的商标均被**知识产权局宣告无效。
“恶意抢注商标的灰色产业链不断翻新套路,正在向新兴互联网产业、数字经济领域蔓延,严重破坏商业秩序。”相关知产专家向澎湃新闻介绍,类似案例已屡见不鲜,亟须从严治理。
这一平台经济中出现的商标领域乱象也引发学界高度关注。
1月22日,清华大学法学院邀请10余名专家、学者及字节跳动、快手等平台代表,研讨商标抢注和恶意投诉现象的治理与规制。有专家指出,商标的抢注、囤积以及随之而来的以恶意投诉进行牟利问题已成社会公害,是一股扰乱商业秩序、破坏营商环境的“商业水军”。对此类“以法治的名义破坏法治”的恶意行为应予刑事打击。
“牟利性的商业维权发生得太多了,这个很多法院已经吃不消了。”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李陶认为,商标抢注并恶意投诉牟利是商标功能产生了异化,已偏离了商标法本身目的。对于“商标流氓”的规制路径,李陶认为需要强调协作,“平台、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构、立法者之间存在大量信息不对称的情况,所以要求平台积极通过不同的渠道,及时把产业界的声音表达出来,这样司法机构才能更好地了解平台所面临的困难,去合理适当地界定平台责任”。